回复赵汀阳“关于和谐世界的思考”
赵汀阳对拙著“戒言崛起,慎言和谐”所做的回应,用词过于拘谨。其实我更希望他直言说出我的观点“很离谱”,而不是“不太靠谱”这样羞羞答答的措辞。关键是他的“谱”是什么。赵汀阳的“天下观”是通过西化哲学语境来宣扬所谓“中华传统”的国际关系思路的一个典型说法。世界为“非世界”,男为非女,女为非男,有甲必有非甲那种黑格尔式的语言游戏。对于这种国际关系理论,我连“靠”也不愿靠的。
对于和谐世界概念本身, 赵的所谓“和谐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是“毫无意义”,如同“民主化的中国”一样,是某种受制于时间和地点限制的政治意识形态提法。没有战争算不算“和谐的”?只有经济冲突算不算?宗教,文化矛盾算不算?这些国际政治的基本道理在这里不必多言,因为赵汀阳不是这方面的学者。“和谐的”含义不清,还有什么“中国的远大理想”可言。
至于赵汀阳以为我提倡中国人“不思”,更难以理解。“学而不思则罔”,首先要学, 即搞清中国学界概念混乱的原因,才能够开始“反思”。我一直极力主张通过自身传统建立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但一切必须从源头上做起。五四运动以来的恶劣学风之一是半生不熟的拿来主义。乾嘉学派的训诂学风才是首先需要恢复的。赵的“天下观”对中国传统思想只能是误导,因为中国的思想源头里没有“有甲必有非甲”的因素。
附:
关于和谐世界的思考
赵汀阳
笔者偶然在网上看到转载的日内瓦大学相蓝欣教授名为《戒言崛起,慎言和谐》的文章(原载新加坡《联合早报》),有些问题很值得一谈。相教授批评了“和平崛起”与“和谐世界”的口号。不过其中相教授对“和谐世界”的批评似乎不太靠谱。相教授认为:“‘和谐世界’被官方译为‘the harmonious world’是极不准确的”,应当翻译为“to harmonize the world”。通过这种不寻常的独特解释,相教授认为“和谐世界”的口号非常“危险”,因为它似乎暗示着中国要来领导世界走向和谐。这个理解恐怕让人有些难以理解。更多的人大概还是会把“和谐世界”理解为“和谐的世界”,它是中国所建议的一个远大理想,而决不能理解成中国要以和谐为名去搞定世界。
相教授后来又转到批评笔者的“天下体系”理论以及当代各种儒家理论。相教授批评笔者试图构造一个普遍化的“天下体系”理论,从而准备把中国思想强加给世界并且去指导世界。这未免夸大了笔者的雄心。“天下体系”理论仅仅是个政治哲学理论,讨论的是关于世界政治制度的一些纯粹学理上的问题。不过话说回来,假如中国有什么思想可以推荐给世界,似乎也不是坏事。许多人习惯于中国“不思”的状态,尤其不相信当代中国人能够思想,好像思想只能来自西方。其实,对于生活事实而言(包括政治、伦理和文化等等),有效的知识绝不止一种,多种知识可以同时有效。中国思想可以是一种普遍有效的思想,这与西方思想可以是一种普遍有效的思想一样,理由并无二致,而且也不矛盾,至少可以“各美其美”(费孝通语)。如果天下体系理论比西方的政治理论有更多的好处,这并不等于要强加于人,而是试图去发现一些在西方知识体系中无法被表达的根本问题。
中国政府近来提倡“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这多少表明中国政府现在愿意更多地重新发现中国传统思想资源。先不考虑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具体内容,但这两个层次的连贯性倒是表现了与当代政治学发展的一致性。在全球化时代,内部政治和外部政治问题已经不可能存在明显的分界,甚至已经混成一体,所谓的国家政治和国际政治已经成为同一个政治体系。中国传统政治有个倾向是“攘外必先安内”,在特殊时刻也可以变成“安内必先攘外”,但在今天,这两个问题似乎变成了一个问题,即都存在着一个和谐的问题,可以说,国家和谐与世界和谐是互为条件的。
“和谐”的概念原型是“和”,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一个核心思想概念。现代中国学者尤其是各派儒学学者,都一直在关心“和”的观念,但关于“和”的研究一直还不够深入。其实特别需要研究的并不是“要不要和谐”,而是“和谐的条件”,就是说,“和谐”作为一个美好理想,是不言而喻的,这不成问题,而如何才能形成和谐,才是个问题。
如果把和谐问题定位为和谐条件问题,就很容易发现这是个无比艰难的问题。达到和谐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很苛刻,远高于一般意义上的均衡。春秋时有过关于和谐的一个至今富有学术意义的争论,按照当代学术语言可以表达为:给定世界是个差异共存的状态,而差异有可能形成冲突,于是至少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同”,就是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统一。这个方案不可取,因为“同则不继”。另一种是“和”,就是在差异中建立相互利益最大化的彼此配合。这个“和模式”大概可以表达为:对于任意两个博弈方x与y,和谐是一个互惠均衡,它使得x的利益改进x+ 成为y的利益改进y+ 的必要条件,反之亦然;并且,促成x+ 出现是y的优选策略,也就是说,y为了达到y+ 而宁愿承认并促成x+,反之亦然。这意味着,在互惠均衡中所能够达到的各自利益改进均优于各自独立所能够达到的利益改进。还可以进一步猜想,这个和谐模式的成立很可能需要存在着某种巨大的可分享的公共利益。
由此看来,和谐均衡需要存在着各方都满意的利益改进,这就意味着,帕累托改进是不够的。事实上帕累托改进也远不足以形成社会和谐。表现为和谐均衡的利益改进可以称为“孔子改进”(当然,除了孔子,晏子等也有贡献)。“孔子改进”无疑是非常理想化的,但并非不可能,其诱惑力就在于此。但愿将来能够真的找到可实现的和谐条件。
(本文为《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9期卷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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